遗失声明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

日期:2023-04-14
 鄂州市新庙税务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将军十二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鄂州国用(1994)第1-23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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