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尹爱华、柯咏田

日期:2023-09-08
 尹爱华(身份证:420221196******386柯咏田(身份证:420221197******37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凤凰新村10号楼四单元6层西户房屋的产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房屋产权证证号为S2015003110S20150031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鄂州国用(2015)第1-2-80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爱华

202398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二楼C区 联系电话:027-5308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