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散花工业园支行

日期:2023-12-2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根据申请人申请撤回原公告。

  权利人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散花工业园支行于2023年12月13日在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及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网站上刊登了证号为鄂(2023)鄂州市不动产证明002743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现已找回证书,现根据权利人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散花工业园支行申请,撤销上述遗失声明,原产权证书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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