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学军、翟瑞丽

日期:2024-12-25
  李学军、翟瑞丽(身份证:130434197******035130434197******049)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明塘路8号布鞋厂院内1层自东向西第7间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0)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65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学军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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