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珍(身份证:420700197******06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濠塘西巷10号西单元1层西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3)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01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友珍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