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蒙(身份证:420704198******300)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滨湖南路南侧洋澜湖一号一期2号楼4单元2层2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8)鄂州 市不动产权第003253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蒙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