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俐(身份证:420700197******329)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司徒村二、六组鄂燕路西段北蟠龙水产品批发市场1至2层12号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鄂(2017)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25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俐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