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箭(身份证号:420205197*****718)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燕路司徒村昌盛小区2号楼1单元13层130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7)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13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箭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