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卫民、卫大娇(身份证号码:420202197******818、420203197******544)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花湖开发区聚龙花湖名苑2号楼2单元8层1号(801)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为120817409+120817410。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卫民、卫大娇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