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郭卫民、卫大娇

日期:2025-04-16
 

郭卫民、卫大娇(身份证号码:420202197******818420203197******544)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花湖开发区聚龙花湖名苑2号楼2单元81号(801)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为120817409+120817410。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卫民、卫大娇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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