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芳(身份证号码:420703198*******09)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庙鹅岭1号路新城小苑商住楼1单元10层1008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鄂州国用(2014)第1-2-1355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