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丽琼(身份证:420104194*******20)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小北门兴城小区四号楼西单元三层东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鄂(2021)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63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丽琼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