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春梅、余见波(身份证:420700197*****824、420700197*****87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镇东岭村迎奥花园三期6号楼4单元7层701号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120805332+12080533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鄂州国用(2012)第1-2-348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春梅、余见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