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凤凰街办洋澜村新鄂高对面福源花园小区27号楼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为:0600474-A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市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