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时旺、李鲜花遗失声明

日期:2025-06-11
   程时旺、李鲜花(身份证:420222196******076420222196******448)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镇葛洪路上街村凯乐停车场(凯乐花园)5号楼3单元1101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鄂州国用(2011)第1-2-1400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时旺、李鲜花

20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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