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龙(身份证:420202198******016)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花湖开发区聚龙花湖名苑9号楼2单元8层1号(801)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11083566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玉龙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