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曹贺达、姜桂香

日期:2025-08-13
    曹贺达、姜桂香(身份证:340826198******218420222198******424)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武汉港国际五金机电城11号楼1-224号、25号、2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鄂州国用(2013)第1-2-13043号;鄂州国用(2013)第1-2-13044号;鄂州国用(2013)第1-2-1304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贺达、姜桂香

2025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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