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日期:2025-08-2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州国用(2014)第1-2-12412、鄂州国用(2014)第1-2-13079

陈正甫

 

 

武昌大道西段西山街办综合楼二单元八层东户

 

2

SF09017

严峻嵩

 

 

花湖开发区锦绣江南小区12栋3单元103户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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