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河清(身份证:420700195******052)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古城路滨湖小区1号楼2单元六层东户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00128-A3、鄂州国用(2002)第1-2-6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河清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