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晏卿、王红

日期:2025-11-28
  晏卿、王红(身份证号:42020319******253142020319******2546)因保管不善,将坐落鄂州市花湖开发区东方华尔街10号楼3单元21号(201)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鄂州国用(2011)第1-3-1007,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晏卿、王红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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