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吴新华

日期:2025-12-08
    吴新华(身份证号:42070019******1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滨湖南路市委宿舍4号楼独单元7层西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鄂州国用(2012)第1-2-43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新华

20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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