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辉、唐向芳(身份证号:422201196******456、420700197******62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门村八组江家湾综合楼二期工程2号楼1单元8层802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鄂州国用(2012)第1-2-694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晓辉、唐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