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王家武

日期:2025-12-30
   王家武(身份证号码:420203198*******19)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花湖开发区辽原公寓4号楼1单元9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鄂州国用(2011)第1-3-17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家武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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