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洪青松

日期:2026-01-19
    洪青松(身份证号:420704198*******10)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寿昌大道与文苑路交汇处宏洋凤凰城2号楼1单元121204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为:鄂(2017)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53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洪青松

2026119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二楼C区 联系电话:027-5308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