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爱萍、李平安(身份证:422130197******689、422130197******61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花湖开发区香格里拉嘉谷区A8号楼1单元6层60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100826954+100826955、鄂州国用(2010)第1-3-134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洪爱萍、李平安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