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梅(身份证号:420704197******26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文星大道南侧庙鹅岭地块飞鹅新天地17号楼7层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为:鄂(2025)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4609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