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太艳、郭陈李(身份证:42022219******823、420111198******817)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葛庙路西侧祥云春晓二期3号楼1单元5层502号房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为:130817068,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太艳、郭陈李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