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正宇(身份证:420704199******036)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供电新村18栋独单元2层东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为:鄂(2019)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11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皮正宇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