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贵明

日期:2026-03-25

李贵明(身份证:420704195*******1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塔路老干部活动中心商住楼中单元七、八层西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房产证号:0600739,土地证号为:鄂州国用(2003)第1-2-67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贵明

202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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