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华(身份证:420700196*******54)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滨湖南路南侧人大福泉嘉源D2号楼独单元3层2号房、滨湖南路南侧人大福泉嘉源D2号楼1层14号储藏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房产证号:110809735、110809646,土地证号为:鄂州国用(2011)第1-2-8916号、鄂州国用(2011)第1-2-887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