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郭群芬、谭定胜

日期:2026-03-26

郭群芬、谭定胜(身份证:422301198******225、422823198******219)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三号路以南尚东嘉景院3号楼3单元8802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鄂州国用(2011)第1-2-1157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群芬、谭定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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