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大北门楼房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为:024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