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日期:2026-04-01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大北门楼房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为:024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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