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云、陈桃芬(身份证:420281198******510、420704199******284)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花湖开发区金源小区B6号楼1单元4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鄂(2018)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4060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柯志云、陈桃芬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