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姜惠双、肖尧

日期:2026-05-26
    姜惠双、肖尧(身份证:420703198******380420704198******99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明塘路鑫福家园小区一,二号楼五单元五层东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S2016003330+S201600333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鄂州国用(2016)第1-2-124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惠双、肖尧

202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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