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瑞华

日期:2026-05-27
  李瑞华(身份证:420203198*******48)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花湖开发区东方华尔街2号楼3单元4层2号(40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鄂(2019)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98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瑞华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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