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824号
杨建辉,翁静静
学府路南、滨湖东路西侧永福家园2号楼1单元8层1号房
2
10140159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
燕矶镇鄂燕路北侧荣安安居小区4号楼4号楼1单元7层701号房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