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0728
鄂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古城南路滨湖小区5号楼附楼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