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日期:2025-06-1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州他项(2014)第613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

 

 

葛店镇岳陂村

 

3

(2019)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504号

陈小晴,曹晓军

 

 

鄂州市吴都大道吴都休闲商住广场小区1号楼1单元21层1-2103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17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二楼C区 联系电话:027-5308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