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5)鄂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109号
李小林
鄂州市寿昌大道南侧中厚新苑38号楼独单元23层2305号房
2
140806534
湖北大家旺置业有限公司
鄂州市庙鹅岭1号路新城小苑商住楼1单元23层2301号房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