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10801469 鄂州国用(2001)第1-2-745号 |
倪徐华,牛桃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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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南路123号建筑设计院1栋2单元1层西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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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鄂(2019)鄂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2271号 |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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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江碧路东侧、沿江大道南侧航宇·长江国际4号楼2单元6层03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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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鄂(2025)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770号 |
米玛顿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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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程潮铁矿三村1栋3单元5层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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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鄂(2025)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762号 |
贡觉多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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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潮铁矿4村9栋2单元4层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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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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