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日期:2025-12-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S2015011606

鄂州津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滨湖南路(莲花村六组)学府上城4号楼1单元1101号房

 

2

鄂州国用(2012)第1-3-665号

冯小玲

 

 

花湖开发区香格里拉嘉谷区A21号楼2单元2层1号(201)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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