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
4、不同登记情形所需的材料:
(1)依法继承的,需提交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
(2)遗失补发的,先由证书权利人提交遗失声明,再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15个工作日后,即可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3)因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
5、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6、实地查看记录表、权籍调查表
7、公告
8、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