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9项不动产登记业务“一并申请、合并办理”

日期:2024-09-11
  近日,鄂州市民周先生在凤凰街道莲花新城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供一份办证及抵押材料,就一次性成功办理了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合并业务。

  原来办理这样的业务需要两次办理,先办理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再办理抵押登记。现在,申请人提一次申请、交一套材料,只跑一次,多件事一次就办成。为企业群众既节约了时间,又减少了成本。 

  为进一步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不断提速增效,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探索精简环节、压减时间的新途径。通过对全部登记类型的深入研究论证,将能够合并办理的连续登记事项全部整合办理,对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抵押再设立登记、抵押注销+转移登记、更正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抵押变更登记等需要分次、连续登记的29项业务进行合并,采取“一并受理、合并办理”的方式,申请人只需一次即可申请办理两项登记,不再需要依次、往返办理,减少了办理次数,节约了时间成本,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下一步,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登记服务环境,更大力度简化办理环节、办事流程,减少登记材料,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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