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04年10月20日,李建明(身份证:420700195710******)购买郭文杰(身份证:19311120)坐落在武昌大道173号电信2号楼1单元2层西户房屋(郭文杰为继承赵宏山的遗产),土地证土地使用者为赵宏山,郭文杰继承时未办理土地证过户。李建明购买时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证号为SF27990,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李建明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原土地证使用权人赵宏山已死亡。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李建明办理不动产权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房产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711-386163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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