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花马湖(花家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花马湖(花家湖)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23日。
|
登记单元名称 |
花马湖(花家湖) |
登记单元号 |
420704332000007 |
||
|
空间范围 (坐落、四至描述) |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汀祖镇北至:花湖镇 东至:花湖镇、汀祖镇 南至:汀祖镇 西至:汀祖镇 |
||||
|
登记单元总面积 (公顷) |
1270.77 |
国有面积 (公顷) |
0 |
||
|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
所有权人 |
国家 |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及面积 |
803.47 |
|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
自然资源部 |
||||
|
其他类型及面积 |
467.3 |
||||
|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
鄂州市人民政府 |
||||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址:鄂州市古城路129号鄂州市市民中心
联系电话:18971998759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日
|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二楼C区 联系电话:027-53083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