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4-07-03
各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服务体验,切实便民利企,提速增效,自2024年7月10日起,按以下时限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

  一、购买商品房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一般登记业务60分钟内办结(不含批量登记业务)。

  二、企业间转移登记60分钟内办结。

  三、不动产抵押权(预告)注销、查解封、异议、补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

  四、“标准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项目房地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它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流程和时限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提高为企业群众服务意识,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市局将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结合不动产作风问题常态化排查机制,对存在不按规定办理的登记机构和个人进行通报。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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