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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单方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
日期:2016-08-26
以下情形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1
)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
)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
)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
)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
)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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