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哪些内容?形式是怎样的?

日期:2016-09-01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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